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党组)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确定了4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含拟追授16人)、300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含拟追授2人)、50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12380
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21年5月31日 1.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唐山)
郑百芹(女)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唐山市妇联副主席(兼职)
宋嗣海河钢集团塞钢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唐山钢铁副总经理
2.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唐山)
李志刚河北省滦南县姚王庄镇李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宏升河北瑞兆激光再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3.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唐山)
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街道新华社区党总支
迁安市五重安镇万宝沟村党支部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来源: 人民日报唐山劳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