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有关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交警大队将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违停等交通违法开展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路段 和平道、康乐街、胜利道 二、整治重点 机动车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各类交通违法 三、整治时间 2021年6月9日起开始常态化整治。届时,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和平道、康乐街、胜利道各类交通违法实施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1、城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应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2、未施划停车泊位道路不得停放车辆;人行道、盲道上无停车泊位的严禁停放机动车。3、严禁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周边停放车辆。 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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