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1〕9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1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1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中心区、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 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三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 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三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 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2713207。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