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调整查询业务办事窗口的通知 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效率,提升中心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的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对查询业务办事窗口做出如下调整: 一、法院查封前房产查询业务 法院房产查封前的档案查询业务统一至南湖市民服务中心A区1号门6号窗口,与查封业务一并办理。 二、对公房产查询业务 所有以单位名义(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纪委、银行、律师事务所及开发商等)的档案查询业务,调整至北新西道89号房产交易大厦后院档案室办理。 以上调整完成后,南湖市民服务中心A区1号门45号窗口仅受理个人房产查询业务。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