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调整“两联办”业务的通知 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两联办”业务窗口为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地税部门的联合受理窗口,受理业务类型为涉税不动产业务,具体包括新房办本、拆迁安置、赠与、继承、离婚析产和司法裁决等。
为提高不动产登记“两联办”业务办理效率,提升中心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的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对涉税不动产“两联办”业务做出如下调整: 一、预约项目变化情况 1、“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原“涉税不动产”项目更名为“缴税+办证”,每日限50户。预约上传内容与原“涉税不动产”项目一致。预约此项业务的市民可一并办理缴税和办证业务。 2、“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增设“已缴税办证”预约项目,每日限60户。预约上传内容在原“涉税不动产”内容基础上增加“税票照片”项目。此项目仅限已缴税未办证的市民预约。 二、预约及办理方式 预约操作流程如下: 1、关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我要预约】项目中的【缴税+办证】或【已缴税办证】; 3、选择预约日期; 4、按要求正确填写并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确定】,完成预约; 5、点击【我的预约】项目中的【缴税+办证】或【已缴税办证】,查看预约状态。 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日期,凭预约成功二维码,【缴税+办证】项目在5号门“两联办”98、99、100号窗口办理;【已缴税办证】项目预约号码为601、604、607、610、613、616、619、622、625、628、631、634、637、640、643、646、649、652、655、658的市民在5号门101号窗口办理、其余预约号码的市民在1号门24、25号窗口办理。 三、预约及办证材料清单 (一)预约材料清单 【缴税+办证】项目: 1、身份证照片; 2、不动产权证或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照片。 注:办理离婚析产、继承、赠与等上传不动产权证(内容页面)照片,办理商品房、回迁房上传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已缴税办证】项目: 1、身份证照片; 2、契税票或印花税票照片(非发票); 3、不动产权证或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照片。 注:办理离婚析产、继承、赠与等上传不动产权证(内容页面)照片,办理商品房、回迁房上传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二)办证材料清单(均为原件)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2、新建拆迁安置用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安置协议、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3、存量房(赠与)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税票、赠与合同。 4、存量房(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税票、继承公证书。 5、存量房(离婚析产)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离婚证、离婚协议。 6、存量房(法院裁决)转移登记: 身份证、税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通知自7月30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