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刘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7月31日22:35,遵化市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来湖北省疾控中心密接协查函,告知居住在我市的刘某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某企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为寻找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7月28日17:10刘某在唐山市汽车客运站乘坐车牌号为冀BR1769大巴车由唐山返回遵化;
7月28日19:30左右在遵化市新店子镇换乘车牌号为冀BR1593大巴车,在新店子镇王迷寨路口下车,下车后路边打车到东旧寨镇京秦高速工地,车上除司机外无其他乘客。20:00左右到达工地,刘某和司机均佩戴口罩(两辆大巴车司机、乘务员、打车司机及各位家属已第一时间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7月28日至8月1日均在工地未外出,工地与两名同事有接触,未与其他人有密切接触。一日三餐有专人送饭,无近距离接触(相关同事及各位家属已第一时间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目前刘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注射1剂次新冠病毒肺炎疫苗,无发热、咽痛、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乘坐上述时间段内两辆大巴车的乘客与刘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请见此公告第一时间与遵化市防控办或遵化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5-6613000、6657566),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要及时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要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