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性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爆发,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这轮疫情的明显特点就是病毒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恢复期长,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本轮疫情中已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人员暂缓来(返)滦,已来(返)滦的要在抵滦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登记,对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旅游。五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居)、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
四、有感冒、发烧、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五、要尽量居家生活、减少外出;不要组织、参与大型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要认真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的好习惯。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