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新冠疫情防控提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8-8 14: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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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新冠疫情防控提示
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南京等地出现的新一轮新冠疫情,迁西县发布如下提醒,请大家认真遵守:
       1、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暂缓来迁返迁,已经来到迁西的,要在抵达迁西后尽快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登记,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并自觉遵守我县现有管控政策,坚决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各项管控措施,绝不允许出现传播扩散。
       2、曾经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本轮疫情中发现阳性病例的地区14天前旅居的人员,或者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迁西后立即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单位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或单位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间,要加强个人防护,坚决不与他人接触,避免出现传播风险。
       3、鉴于近期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请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出市离县,更不要前往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或疫情传播地所在市县。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到迁西后,要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规定。
       4、广大群众要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餐饮场所、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药店、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景区景点、影剧院、酒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主动进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等,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的乘客要主动扫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防感染、防重症,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县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6、凡不如实报备行程、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患有新冠肺炎及疑似病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7、请广大城乡居民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风险等级地区名单,尽量居家生活、减少外出;不要组织、参与大型聚会、聚餐、娱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如出现感冒、发烧、乏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主动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及时到县发热门诊治疗,严禁自行购买、服用退烧药,以免耽误病情。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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