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乐亭县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8月8日03:06,我县接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山东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烟台市华怡美容院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目前在我县居住。我县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王某某及其密接人员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 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8月4日去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7:14微信扫码付款,后去附近薛记熟食店,17:17微信扫码付款。 8月6日去博缘超市购物,9:5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8月1日--8月6日期间可能与王某某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请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8月23日,配合属地做好居家健康管理。 2. 茂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钊路)核酸检测点,为可能接触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请相关人员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前往。 3.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至县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相关密接人员有过接触。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咨询电话:4621198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次密切接触者相关人员 进行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1年8月7日,我区收到上级推送的《关于北京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接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次密接人员曹某某1人。经核实,曹某某于8月5日晚入住曹妃甸区海澳大酒店。经区防控办研究决定,凡8月6日、7日在海澳大酒店就餐、入住的居民,请于8月8日、9日、10日三天内上午8:00-10:00在唐海镇卫生院核酸采集点进行2次核酸采集。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新冠确诊病例刘某华 的密接俞某的密接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8月8日,遵化市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来北京市西城区疾控中心关于对北京市海淀区1例新冠确诊病例刘某华的密接俞某某的密接徐某某的协查函。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得知): 徐某某于2021年8月6日12:15在北京市四惠长途汽车站乘坐9324次大巴车返回遵化,14:40到达遵化市西环岛下车,打车(司机信息不详)返回东旧寨镇大寨村,15:17到达。徐某某此前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目前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徐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遵化市防控办或遵化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5-6883033、6657566),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要及时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要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遵化市新冠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佟某某 的次密接刘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8月7日8:00时遵化市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函称我市人员刘某某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确诊病例佟某某的次密接,为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9日7:50-9:45在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乘坐FM9405航班(座位号:46K)到达北京大兴机场,期间在银川机场人工值机柜台短暂摘掉口罩,在飞机航行过程中,曾摘下口罩吃东西,其余时间佩戴口罩。 下飞机后乘坐车牌号为冀B2389V的空调大巴返遵,约13:00在遵化市建龙钢铁厂办公楼门口下车,后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7月30日-7月31日居家未外出,也未与他人有密切接触,家庭成员已采取管控措施。 8月1日-8月4日在某辅导机构上辅导班,上课期间同班同学均佩戴口罩。辅导机构教师及同班同学已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8月5日-8月7日在家上网课。 请同日同时段乘坐冀B2389V空调大巴的乘客见此公告立即向遵化市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社区管理等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刘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体温正常,未出现咽痛、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遵化市防控办联系电话:6613000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查找烟台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同乘次密接张某波乘坐出租车司机的公告 广大市民: 2021年8月6日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烟台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乘次密接张某波于7月29日16:30分乘坐出租车从滦州市滦河高铁站到滦州市汽车站。因张某波不能提供乘车司机的相关信息,请同时段搭乘张某波的出租车司机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8日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查找次密毕某某同乘人员的公告广大市民:
2021年8月4日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毕某某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平的密切接触者的同乘密接(次密)。
经查毕某某曾于7月28日8:00—9:30在滦州市汽车站乘坐滦州至乐亭班车,车牌号为冀BE7118。请同时段乘坐此班车可能与毕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