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即将到账,请查收!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8-12 16: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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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市全力稳就业保就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使企业及早受益,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方式,加速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领取条件
       1.参保单位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3.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4.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符合领取条件。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领取方法
       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登录“河北CA网上申报平台”的“稳岗返还补贴申领”模块核实信息。确认无误或有异议的,均要勾选承诺项并提交。其中,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1.企业在网上核实确认信息前,请登录“信用河北”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列入“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为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不符合申领条件。
       2.裁员率计算方法: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l00%。
       3.参保单位的划型按照2020年度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结果执行。
       4.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经办机构及电话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806124
路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862262
路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7215219
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366635
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256526
丰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101348
丰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5184322
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8727709、8727717
遵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019577
迁安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7639223
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7129257
玉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6163521
迁西县社会保险中心:5685162
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4120133
乐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461351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5776371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913366
芦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22-69388307
汉沽管理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22-69214400
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85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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