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行程码和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8月21日起,我市将在各类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超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的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工作人员要动员其尽快接种疫苗。
二、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每日收集汇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信息,报送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社区居委会,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收集信息后统一报送至本地防疫办。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四、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确有禁忌症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请携带身份证和诊疗记录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相关疾病证明。
请广大市民出入全市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三码”联查。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