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2020年自愿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在2021年新的缴费标准范围内自主选择。
接上级通知,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信息系统近日已完成升级,可以开始办理补缴手续。有补缴需求的参保人员,可先到社保大厅办理2020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缴核定业务,然后再到税务大厅按规定缴费。本年度征期内未缴费的,跨年度不允许补缴。
请有补缴需求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相互告知,以免错过补缴机会。
税务大厅缴费电话:6120050
社保大厅参保电话:6163521
202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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