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辽宁省疾控中心发送的 协查次密接杨某某的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9月19日,遵化市疾控中心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发送的协查次密接杨某某的协查函。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得知): 杨某某工作单位:高碑店市天奕商厦有限公司天奕购物分公司遵化市华明路店,职业:三楼箱包组售货员。 1、于2021年9月13日13:30在白沟站乘坐G1278次列车(座位号11车015B),14:40到达唐山站下车,于14:50拼车(车牌号冀BLU559)返回遵化,17:00到达遵化市华明南路天奕购物三楼箱包组上班,19:00下班回到遵化市大草店村家中居住。 2、9月14日至9月19日,在天奕购物三楼箱包组上班,具体上班时间为:9月14日、16日、18日上午8:30至13:30上班,9月15日、17日下午13:30至19:00上班,9月19日上午8:3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均上班。下班后均在自己家中。 杨某某目前体温正常,无咽痛、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9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杨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须知: 1.第一时间与遵化市防控办或遵化市疾控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315-6883033、6657566),等待管控通知,期间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 2.如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 3.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疾控中心发送的协查次密接 章某某的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9月19日,遵化市疾控中心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疾控中心发送的协查次密接章某某的协查函。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得知): 1、章某某于2021年9月13日13:30在白沟站乘坐G1278次列车(座位号11车015C),14:40到达唐山站下车,于14:50拼车(车牌号冀BLU559)返回遵化宏伟名都西区。 2、9月14日8:30-15:30、9月15日8:30-11:30、9月16日8:30-15:30,9月17日8:30-11:30、9月18日8:30-15:30、9月19日9:30-18:30在新天奕购物一楼箱包组上班,其中9月16日11:00-12:00在新天奕购物地下超市电梯口附近馅饼餐车购买午饭,9月19日18:30-18:40在新天奕购物地下超市购买蔬菜。 章某某目前体温正常,无咽痛、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9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章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须知: 1.第一时间与遵化市防控办或遵化市疾控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315-6883033、6657566),等待管控通知,期间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 2.如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 3.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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