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通告 唐审批通字〔2021〕2号 为积极稳妥、扎实做好市主城区内陡河流域部分桥梁名称命名规范工作,在对市主城区内陡河流域所涉桥梁进行了详细摸底、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现就河北桥和陡河大桥之间四座桥梁名称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名桥梁 (一)陡河大桥与南新桥之间的桥梁名称(连接东越河村与西越河村); (二)胜利桥与七滦线铁路桥之间的桥梁名称(自来水路); (三)长宁桥与河茵桥之前的桥梁名称(龙富南道); (四)荣华桥与河北桥之间的桥梁名称(3号小区桥)。 二、桥梁命名原则 (一)含义健康,积极向上,名实相符,通名与功能相匹配,体现“四个自信”,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 (二)体现规划,反映特征,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三)通俗易懂,照顾习惯,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四)不以人名或外国地名命名,不使用外文和利用外文直译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小地冠大名; (五)名称用字要选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慎用方位词和数词; (六)不得以有损于国家尊严、违背社会公德、带有封建和殖民色彩、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三、有关事项 (一)征集时间 征名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 (二)内容形式 作者要对桥梁名称的含义、来源加以说明。邮寄可采用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投寄。征名一旦采用,市行政审批局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名称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唐山市人民政府所有。 (三)应征须知 应征作品为原创,内容相同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田甜 电 话:0315-2806202 邮寄地址: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一处(唐山市丹凤路12号) 电子邮箱:spj2806202@163.com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