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迁曹高速公路及滦州市城区部分道路 交通违法抓拍设施的通告 为更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滦州市辖区迁曹高速公路、滦州市城区部分道路新增交通违法抓拍设施,现相关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迁曹高速公路 安装点位:1、曹妃甸方向:51km+400m、59km+468m;2、迁安方向:59km+468m、51km+400m 抓拍违法类型:超速(区间测速,区间长度8.068km,限制速度120km/h)、低速行驶(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低于60km/h)、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停、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驾车使用移动电话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城区道路: (一)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 抓拍点位:燕山路与胜利道交叉口、燕山路与人民道交叉口、燕山路与滦河道交叉口、燕山路与团结道交叉口、安康路与人民道交叉口、安康路与滦河道交叉口、安康路与团结道交叉口、安康路与胜利道交叉口、建华路与人民道交叉口、建华路与团结道交叉口、建华路与滦河道交叉口、建华路与胜利道交叉口、燕山路滦州市第一中学东门、滦河道四实小路口、人民道二实小路口、燕山路滦州市人民政府门前。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抓拍 抓拍点位:滦河道四实小路口两侧、燕山路东安现代城东门辅路、人民道(二实小路口至燕山路路段)、胜利道(安康路至燕山路路段)、育才街(人民道至步行街路段)、滦河道与滦新街交叉口及周边路段。 上述设备通告期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5日,2021年10月6日正式启用,届时将对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录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