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南大街四实小、团结路二中抓拍不礼让行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创建更加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经县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决定在南大街四实小、团结路二中安装2套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人行横道前,特别是在非灯控路口机动车减速、停车让行人先行本来是基本的交通规则,但目前很多驾驶者大多还没有养成这个习惯,人行横道往往成了机动车和行人争分夺秒的“战场”,在人行横道上发生的刮擦甚至伤亡事故屡见不鲜。为更好的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自2021年10月18日起,南大街四实小、团结路二中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自动抓拍。
望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进程。
特此公告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