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0月31日,我区接到滦南县疾控中心《关于重庆市新冠核酸阳性人员肖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协查函》。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0日12:40刘某某由天津西站乘坐G1245次列车(2车13C)13:24到达唐山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费于13:49微信支付给昵称为“朝阳”的司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刘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立即向属地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路北区防控办联系电话: 3724033 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2044041 唐山市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应对近期石家庄等地 疫情工作的紧急通告 今日(10月31日)凌晨,我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1.近14天以来,有石家庄市深泽县旅居史人员,或有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工作。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请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护责任。在日常做好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等各项防护措施的同时,一旦自己或身边家人、朋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赴发热门诊就医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按照普通疾病进行诊治。如果未经筛查、自行服药,或隐瞒症状正常参与社交活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扎实做好测温验码、消毒通风、预约就诊、一人一诊一室等各项工作,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检测筛查,坚决防止发热门诊患者与普通患者共用检测设备,严防发生交叉感染。特别是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诊或拒诊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报告、留观、转运、检测,确保闭环管控、不出问题。 4.各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一咳”药品管理要求,遇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购药,要及时登记报告,不得擅自向发热人员出售“一退两抗一咳”药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唐,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唐的,要提前向本单位报批,尽量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唐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广大市民近期石家庄等地来(返)唐人员要落实信息报备及相关防控措施 10月31日,石家庄深泽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截止目前,石家庄确诊病例已增至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疫情传播和外溢风险较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10月15日(含)以来,途径石家庄裕华区、桥西区和深泽县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唐人员,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近期有石家庄旅居、出差史等返唐人员,要立即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上下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返唐当天进行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第7、14天进行第3、4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症状,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由区防控办安排应急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落实后续集中隔离管控等措施。 三、辖区内各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三码”,发现有石家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唐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和交通卡口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唐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全区居民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市,不去石家庄、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同时积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接种第三剂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5200625)。举报范围为一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二是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唐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三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21年10月31日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哈尔滨市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接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0月30日,我区接市疾控中心转发协查函:哈尔滨居民陈某某(女,来唐山高新区金色河畔小区探亲)于10月24日19:53乘坐K7034次列车从黑龙江省黑河站出发,10月25日5:51到达哈尔滨站,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赵某同车厢,为密切接触者。10月25日下午由哈尔滨站登上K940次列车(2车厢)来唐探亲,10月26日早上到达唐山站。陈某某已完成两针新冠疫苗接种。
行程轨迹:
据陈某某本人陈述,10月25日15:56从哈尔滨站乘坐K940次列车(2车厢19号)来唐,10月26日06:59到达唐山站。期间10月26日在座位上吃早餐,去过2次本车厢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6日07:00多在唐山站东广场乘坐59路公交车,于8:00左右在都市花园站下车步行到母亲家(高新区金色河畔小区),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10月27日全天未外出。
10月28日9:00点多出门,与弟弟、妹妹一起骑共享单车去银行。先后去四家银行办理业务,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部西里支行(地址:建设北路106-5号)、中国银行建设路支行(地址:建设北路100号)、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冶金支行(地址:建设北路96号)、唐山银行长宁道支行(地址:长宁道249号),大约12:00后骑共享单车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10月29日7:00多出门步行至常记家居公交站,8:00左右乘坐41路公交车于八号小区站下车,8:15左右到马家屯市场买菜,停留约一个小时。9:00多于八号小区站乘坐41路公交车至常记家居站下车,步行回家,大约9:30到家。15:00与妹妹骑共享单车一起去中国工商银行部西里支行(地址:建设北路106-5号)办理业务,停留约半个小时。之后骑共享单车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10月30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4:00骑共享单车与母亲及妹妹去了四家银行办理业务(与28日相同),16:30左右办完业务后骑共享单车回家,大约17:00到家,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10月31日凌晨1时陈某某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陈某某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群众,做好自身健康监测,立刻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应对 近期石家庄等地疫情工作的紧急 通 告 今日(10月31日)凌晨,我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1.近14天以来,有石家庄市深泽县旅居史人员,或有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工作。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请广大居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护责任。在日常做好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等各项防护措施的同时,一旦自己或身边家人、朋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赴发热门诊就医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按照普通疾病进行诊治。如果未经筛查、自行服药,或隐瞒症状正常参与社交活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扎实做好测温验码、消毒通风、预约就诊、一人一诊一室、医废规范处置等各项工作,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检测筛查,坚决防止发热门诊患者与普通患者共用检测设备,严防发生交叉感染。特别是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诊或拒诊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报告、留观、转运、检测,确保闭环管控、不出问题。 4.各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一咳”药品管理要求,遇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购药,要及时登记报告,不得擅自向发热人员出售“一退两抗一咳”药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县,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县的,要提前向本单位报批,尽量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县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遵化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醒!
10月31日,石家庄深泽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截止目前,石家庄确诊病例已增至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疫情传播和外溢风险较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遵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10月15日(含)以来,途径石家庄裕华区、桥西区和深泽县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遵人员,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近期有石家庄旅居、出差史等返遵人员,要立即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上下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返遵当天进行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第7、14天进行第3、4次核酸检测。石家庄返遵14日内,非必要不出户,做到不到聚集场所活动、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症状,要立即向属地防控部门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落实后续集中隔离管控等措施。 三、全市各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三码”,发现有石家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遵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汽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遵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市,不去石家庄、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同时积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接种第三剂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如发现石家庄、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地区来(返)遵人员隐瞒不报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遵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31日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应对近期石家庄等地 疫情工作的紧急通告 今日(10月31日)凌晨,我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1.近14天以来,有石家庄市深泽县旅居史人员,或有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工作。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请广大居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护责任。在日常做好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等各项防护措施的同时,一旦自己或身边家人、朋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赴海港医院发热门诊就医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按照普通疾病进行诊治。如果未经筛查、自行服药,或隐瞒症状正常参与社交活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全区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扎实做好测温验码、消毒通风、预约就诊、一人一诊一室、医废规范处置等各项工作,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检测筛查,坚决防止发热门诊患者与普通患者共用检测设备,严防发生交叉感染。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诊或拒诊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报告、留观、转运、检测,确保闭环管控、不出问题。 4.各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一咳”药品管理要求,遇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购药,要及时登记报告,不得擅自向发热人员出售“一退两抗一咳”药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全区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唐,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唐的,要提前向本单位报批,尽量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唐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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