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唐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退休职工、工伤职工、参保单位:社保系统升级期间,这些事千万要注意!》一文。为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在社保系统升级期间,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保单位务于11月16日之前完成社保申报缴费,避免到账时间延后影响当月计发入统等相关工作,业务系统将于11月16日下午18点准时过月。
二、参保单位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预登记通过邮件办理,无需到窗口。请将所需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工伤保险预登记申请)发送到市社保中心业务一处邮箱:tssbjywyc@163.com,预登记生效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待业务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补录参保登记信息。
三、工伤职工需要继续治疗的,请填报纸质申请材料(8-2),经参保单位、协议机构签字盖章后,协议机构可为工伤职工开展继续治疗服务,继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本人先垫付。待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单位按照市社保服务中心每月审核工伤医疗费工作计划安排,报销系统暂停运行期间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和协议机构开展工伤职工继续治疗服务按原办法执行。
四、退休职工在11月9日-12月15日期间请尽量不要变更领取养老待遇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如发生变更,将会导致本人的养老待遇无法按时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