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取缔迁安市生源铁矿、
迁安市磨盘山铁矿的决定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唐山市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0〕6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0号)以及唐山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2021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矿治协办字〔2021〕7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相关部门关于限期整改工作的意见,现决定对迁安市生源铁矿、迁安市磨盘山铁矿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47号)文件要求,上述2家矿山企业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本身,该2家矿山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行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
迁安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