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公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12-1 20:4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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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试岗性评价、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00名,其中中学教师26名:政治教师6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5名、地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小学教师74名:班主任61名、英语教师11名、计算机教师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各学科教师数额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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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日-2003年12月1日之间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面试、签订意向书及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http://career.b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https://career.e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s://ccnu.91wllm.com、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http://career.nenu.edu.cn/home、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http://job.snnu.edu.cn、西南大学AI智能云就业服务平台:

http://bkjyw.swu.edu.cn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四(一)中的相关规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的压缩包投递至电子邮箱:renshike999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岗位XXX学校语文 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适岗性评价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时,由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选派三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二名及二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阶段。适岗性评价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在网上进行)

(五)面试

面试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题目由评委组确定,面试时间一般10-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由评委组集体讨论确定。面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在网上进行)

(六)签订意向书及就业协议

面试合格人员,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证明,并与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中小学2022年度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及《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核

签约的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选聘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十)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于老师 0315-2323560

人社部门:韩老师 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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