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2021年补录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9年因我市警务站建设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目前部分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此次补录的24名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男性,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承担警务站巡逻盘查、反恐处突、接受群众求助等职责任务。 二、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补录对象 1.退伍士兵、士官11名; 2.院校毕业生13名。 个别类职位如果报名人员较少出现空缺,可在不同类职位间进行调剂。详情见《2021年唐山市公安局补录警务站辅警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5日至2003年12月5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官年龄可以放宽到33周岁(1988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唐山市户籍(含县市区)或生源地为唐山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中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5日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完成。 1.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9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0日11:0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5-253007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招聘过程相关通知。 (7)网上交费。“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考生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考生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唐山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生源地为唐山但户口未迁回的考生需提供由生源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且报名费不予退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通过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按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安民警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本面试组本类职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与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户籍地派出所政审。因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类职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招聘人员性质为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违背保密责任书及其他有过错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 (2)公安机关由于工作需要和职位本身的原因,要求变更警务站警务辅警人员工作职位,警务站警务辅警人员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变更的; (3)未获续订劳动合同的; (4)不适应职位工作要求的。 四、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月实发工资不低于2500元,并依法享受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试用期满后以公安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辅警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315)2530070;监督电话:(0315)2530060。 六、本公告由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唐山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