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暂停部分业务办理的公告 路南、路北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接市财政局通知,2021年12月24日17:00至2022年1月4日9:00市财政局暂停收费。期间中心将暂停涉及缴费的不动产业务办理。查封解封、档案查询、抵押撤销等不缴费业务正常办理。
在此期间已完成预约的申请人可按原预约日期先行办理,但无法缴纳不动产登记费,无法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2022年1月4日9:00收费系统恢复后,申请人可携登记回执至市民中心1号门47号窗口申请缴费领证。
为避免您的重复跑路,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登记业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