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发出通知,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将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请2021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办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申领条件: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期限:2022年3月31日截止。 申领方式:可下载“河北人社”app在线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发放标准:唐山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最长发放6个月。 发放方式: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经办机构及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 路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36号 路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南区和平路25号 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古冶区震兴道与爱民路交叉口 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平区新苑路61号 丰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丰南区青年路102号 丰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丰润区新丰路18号 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曹妃甸区裕华街19号 遵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遵化市建明西街 迁安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迁安市钢城大街创客广场5号门 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滦州市新城胜利西路4号 玉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玉田县北环西路552号 迁西县社会保险中心:迁西县桃园街1号 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滦南县倴城中大街6号 乐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乐亭县金融大街53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局:唐山市建设北路160号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一层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海港开发区海港大路与港荣街交叉口管委会院内 芦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7号 汉沽管理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汉沽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南堡开发区南源路3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