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区大型载货汽车城区禁行限行措施的补充通告
南开通告〔2022〕1号 2021年12月17日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区大型载货汽车禁行限行措施的通告》,现绕行线路西外环路修路部分已经全部通车,经南堡经济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7日起开始对违反通告的大货车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处罚。
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时间段,大型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申请并取得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绕行线路:沿海高速南堡口-大碱线-沿海公路-希望北路(通达路、化工路)-兴达道-化工路-荣华道-西外环路-丰碱线。
唐曹高速南堡口-开元路-荣福道-东区
唐曹高速南堡口-开元路-沿海公路-希望北路(通达路、化工路)-兴达道-化工路-荣华道-西外环路-丰碱线
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普通货车通行证规定
(一)办理对象:南堡开发区城区禁行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个人用于生产、生活服务的货车;为禁行范围内单位、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经营运输保障的货车。
1、初次申请通行证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加盖车辆所属单位或服务单位公章)、运输单位或个人与城区禁行区域内商家、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运输合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用于个人生活的非营运性货车,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依据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地址核发货车道路通行证。
2、再次申请通行证的,必须以旧证换新证,并于每次换证时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需要增加或更改通行道路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加盖车辆所属单位或服务单位公章) 运输单位或个人与城区禁行区域内商家、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运输合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4、外埠货车临时进入禁行范围道路的,需携带书面申请或送货单据和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临时通行证;外埠车辆确需办理长期通行证的,由运输单位和本区协作单位共同出具书面申请,运输单位或个人与城区禁行区域内商家、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运输合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5、通行路线:按运输单位、储货地点、收货单位及居住、工作地址等实际位置具体确定行驶路线。
6、货车临时通行证时限为2—3天;货车(长期)道路通行证时限为1个月。
二、运输渣土、城市垃圾等散装物料货车、水泥罐车通行证规定
(一)办理对象:南堡开发区城区禁行范围内运输渣土、城市垃圾等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和水泥罐车。
(二)申办材料:
1、车辆必须进行封闭、对车身清理、牌照放大号要清晰可见,办证时需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和显示日期的运输车辆照片(前、后照片各一张,需要拍清车牌号、渣土车专用标识顶灯、车牌放大号、车辆硬质盖板等密封装置)。
2、水泥罐车牌照放大号要清晰可见,办证时需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和显示日期的运输车辆照片(前、后照片各一张,需要拍清车牌号、车牌放大号)。
(三)运输散装物料货车通行证有效期为10天,水泥罐车通行证有效期30天,到期重新审核车辆办证资格和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四) 通行证持旧证换新证。通行证使用期间如发生丢失的,不再补办通行证,在该通行证到期后持书面证明材料办理新通行证。
(五)通行路线:按施工地点至倾倒地点实际位置具体确定行驶路线。
(六) 通行时间:核定除交通高峰时间外其他时间。
三、其他规定及有关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货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在曹妃甸区交警三大队窗口申请办理。
(二)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2至3天,需要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向始发地辖区大队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或送货单据、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黄标车、机动车检验不合格的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
(四) 驾驶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处理完毕的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所有通行证内容手写无效。
(六)通行证需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明显位置,便于民警检查。
(七)持有通行证在城区道路通行的货车,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警察的指挥,对于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货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收回通行证。
(八)通行证严禁转借、涂改、挪用或超期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作废,并记入档案,取消1年内各类通行证的办理资格。
(九)大货车长期通行证适用于南堡开发区中心区域内为固定企、事业单位提供运输保障的货运车辆,通行路线由发证窗口按照运输合同或购销合同中始发地到目的地实际位置具体规定行驶路线。
(十一)对于临时进入南堡开发区中心区域,路线、送货地点不固定的货运车辆核发临时通行证。
(十二)对于始发地或目的地均不在城区禁行区域范围内的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十三)柴油国Ⅲ(含国Ⅲ)以下的货车,不予核发道路通行证。
(十四)对于已经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需要对通行路线进行调整的,必须在下一次换证时进行调整。
(十六)通行证准予通行的路线必须具备在禁行路段上通行的必要性,即始发地到目的地除禁行路段外无其他路线可行的。临时通行证准予通行的道路为1-3条;货车道路通行证(长期)准予通行的道路为1-3条。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