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邮件核酸检测和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邮件处理场所消毒、通风等工作。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邮件,要实施“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在进入生产处理环节之后,第一时间逐件进行外包装各面全覆盖消毒;消毒应严格遵照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标准和指南实施,规范使用消毒剂。此外,各相关企业要在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明确和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邮件消毒后静置期,做好消毒记录留存。要鼓励外聘第三方专业消毒服务机构,对关键环节、重要区域实行精准消毒,实现消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做到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寄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物品邮件流向。同时,要综合评估物品、邮件快件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上游经营主体资质、寄递物品属性等因素,按照精准防控、提级管控的相关要求,制定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物品、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减少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物品。
通知强调,各相关企业要对从事一线作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固定岗位、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并且严格分隔作业区域,确保内外不交叉,坚决做到闭环管理。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从业人员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即刻离岗就医,禁止带病上岗。此外,要确保处理人员和投递人员完成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在末端投递前做好邮件快件外包装消毒;切实在投递时主动提示收件人做好戴口罩、妥善处置外包装、对内件作消毒处理后进行使用等防护措施。
通知强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在加强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邮件核酸检测和监管工作中的指导、督促、监管力度,始终坚持“人”“物”同防原则,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疫情通过物品、寄递渠道输入,切实筑牢行业疫情防控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