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警方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1-22 10:3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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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张惠琪 通讯员 李健)1月21日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12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就对违反禁放规定者如何处罚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按照市政府有关通告,唐山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禁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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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侯泽涛 摄

据介绍,市公安局自2021年12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发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管控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各分县局也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在全市范围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工作中,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排查,全力查剿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剔除危险隐患。截至目前,已清查重点部位场所、既往烟花爆竹销售市场5094处,清查出租房屋9845家,流动人口19654人次。

以非法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综合信息研判、燃放终端倒查、彻查源头流向工作力度,全面搜集查找案件线索。同时强化警种、区域协同作战,打破地域限制,形成合力打击之势。截至目前,已办理涉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6起,治安拘留15人、罚款2人,收缴爆竹976箱、组合烟花2127箱。

警方提醒:

■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放,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刑事处罚。

■对禁放规定不知晓者,通过公安机关宣传知晓全市禁放规定后,个人因对禁放政策掌握不清,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未造成后果的,从轻或免于处罚。

■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每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据《唐山市公安局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禁放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尽己之力守护我们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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