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新形势,最大限度降低隐患,筑牢全区疫情防线,现将来返南堡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返南堡须报备。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南堡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入南堡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来返南堡前所在地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14天内每日自查原居住地、经停地疫情信息,一旦发现相关地区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以上履行报备责任的人员,需集中隔离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隐报瞒报必追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南堡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防护多警惕。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南堡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南堡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8505697
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