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邯郸市邯山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3月2日确诊。该病例情况比较复杂,系主动就医时发现;已知行程轨迹显示,感染来源不明;行程轨迹涉及地点单位较多。其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姚某某,男,57岁,家庭住址为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牛乡义村;工作单位是邢台市清河县顺成化工厂,常住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东头。
2月14日至17日上午,在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牛乡义村居住;
2月17日下午,驾车至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顺成化工厂上班;
2月18日,在清河县顺城经销部工作;
2月19日上午,自驾从清河县沿G20高速到石家庄东环,然后到北环前往石家庄泛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当日返邢;
2月20至21日,顺成化工厂上班;
2月22日,前往山东德州武城洗毛场,当日返邢;
2月23至26日,在厂里干活,未外出;
2月27日14时左右到15时左右,自驾从清河县到南宫金鼎洗毛厂、四通洗毛厂;
2月28日14时,前往四通洗毛厂送货,当日返回清河县原厂;
3月1日3时,因胸闷气短拨打120至清河县中心医院(原清河县二院)就诊;中午12时,由家人接回;15时20分,到达邯郸市中心医院西区急诊。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迁安市防控办紧急提醒:
2月15日以来邯郸市、邢台市来迁返迁人员,特别是邯郸市邯山区、成安县,邢台市清河县等姚某某行程轨迹所涉地区来返迁人员,请主动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凡未主动报备或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来迁返迁人员,在管控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检查检测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公安局将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