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 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路南区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南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路南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路南区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返)路南区的亲友,来(返)路南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路南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15-5200625 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 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路北区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北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路北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路北区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返)路北区的亲友,来(返)路北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15-3724033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 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滦返滦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滦返滦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未能够提前报备的人员到达滦南的第一时间也要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进行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公职人员、党员及其家属要带头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达滦南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疫情风险地区来滦返滦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滦返滦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提前报备。如您发现身边有未报备的来滦返滦人员,也请主动向社区(村)及单位报告。从外地来滦返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5708109(24小时)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 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玉返玉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玉返玉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抵玉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玉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给予奖励,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玉返玉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玉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玉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