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的处罚通告 近日,通过公安大数据推送与自主摸排发现,我区辖区内有谷某某等5人分别在2022年3月8日-10日抵古,来古前均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返古后未主动向村居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我区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目前,以上5人已经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现将对5人的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依据2022年3月7日《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该5名人员因违反了唐山市外来返古人员抵古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特别是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古返古人员要提前报备的规定,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唐山市以外来古返古人员在抵古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主动报备,并配合防疫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一经排查或大数据推送发现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