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13日23:17,我区接上级推送的《关于辽宁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协查函》,涉及2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夫妻关系)在我区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迟某、蔺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现将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7日迟某、蔺某某自驾罐车于22:00途经秦滨高速天津方向唐海服务区(北区)时停车休息,停车后两人分别前往公共卫生间并洗漱、打水,22:15返回车内休息;3月8日6:00驾车离开唐海服务区前往天津市。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迟某、蔺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5—5070077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