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省市出现聚集性疫情,我省多市也出现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筑牢防范疫情输入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瞒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入(返)古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三)未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人员; (四)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违规出售“一退两抗一咳”(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类)四类药物的药店。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标准 发现上述现象,广大市民可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未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向区防控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电话举报。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一)举报未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的,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违规出售“一退两抗一咳”四类药物的药店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有密切接触史人员未报告的;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人提供重要信息,有效阻止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 (五)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患者,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2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各级各单位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