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的处罚通告 2022年3月16日,通过社区排查发现,我区辖区内王某某,在2022年3月12日由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廊坊三河市抵南堡后,未主动向村居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我区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目前,已经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现将王某某的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依据2022年2月11日《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王某某因违反了唐山市外来返南堡人员抵南堡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特别是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南堡人员要提前报备的规定,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唐山市以外来返南堡人员在抵南堡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主动报备,并配合防疫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一经排查或大数据推送发现的人员,区防疫办将坚决打击,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