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处罚的通告 近日,我区分别接到天津市和唐山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密接人员韩某、张某某,经流调,该2人由外地返丰后,未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备,给我区疫情防控带来了重大隐患。目前已被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现将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鉴于韩某、张某某抵丰后,未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依据《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决定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其个人承担,拒不缴纳将依法执行;该2人解除隔离后,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查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唐山市以外来丰返丰人员,在抵丰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主动报备,并配合防疫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的,区防疫办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