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的处罚通报 2022年3月17日,我区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林某某于3月8日由廊坊广阳区返唐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我区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目前,林某某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现将对林某某的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依照2022年3月4日《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林某某因违反外来返唐人员抵唐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的规定,造成了隔离管控迟滞。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返)唐的亲友,来(返)唐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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