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疫情管制期间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如何通行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3-21 20:3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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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主干道路(不含高速公路)实施每天24小时临时性交通管制,全面加强对出入市人员、车辆的查控,严防市外疫情流入、市内疫情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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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主要采取以下道路交通管控措施
       对环市界进出我市的路口,采取设置物理隔离和道路检疫站等方式实施管控,非特别情况禁止通行。通过管住大交通,防止疫情流入输出。对环县域和辖区内其他行政区域的边界交通路口,由属地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安排交通管控措施;通过管好小交通,限制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在市内扩散漫延。

2.特殊需求车辆及人员通行保障措施
       在交通管制之后,坚持把保证防疫需要、保证民生需求、保证应急处置作为基本前提,对应急、救援、民生保障车辆及特殊需求车辆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凭通行证,测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后允许通行。
       1. 人民群众因急病就医、孕产妇转运、殡葬等紧急特殊事宜,需进出行的车辆和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后允许通行。
       2. 对于因防疫需要和其他公务的视察检查督查人员、防疫专家、媒体记者等公务人员和车辆,凭防控办制发的通行证允许通行。
       3. 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凭机关、单位制作发放的通行证允许通行。
       4. 水电气暖、通讯、环卫、粮油物资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人员,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后允许通行。
       对于外地来唐的拉运防疫物资、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如果未带派出单位的证明,可以由在我市的接收单位证明,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并测温后亦允许通行。
       5. 人员、车辆通行证和证明材料发放坚持“谁发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严格编号和留档制度,登记载明使用单位人员信息。经过的检查卡口也要进行登记。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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