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域管控措施
通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省、市有关分级分类精准管控的政策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24时起,对现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辖区居民可在区内有序流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两点一线”管理。所有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出门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扎堆聚集。
2.有序开放商超、药店、加油站等重点民生服务场所,执行50%限流措施,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餐饮、洗浴、KTV、棋牌室、集贸市场等场所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暂定每周组织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人员须严格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辖区居民可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和各场所。
4.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有序组织企业、工地复工复产。
管控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