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滦南一女子发布煽动信息,造成商超集中抢购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4-7 19:1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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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022年4月5日,蔡某某(女,滦南县人)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发布煽动信息,造成大量人员到某商超集中抢购,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企业正常经营,对疫情防控也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了社会稳定。
  蔡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滦南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滦南县公安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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