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21批群众信访举报9件,涉及丰润区2件,开平区、古冶区、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汉沽管理区、滦南县各1件。本批转办件中,涉及大气污染3件,噪音污染2件,水污染、土壤污染各1件,其他污染类2件,无重点案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3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124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丰南区16件,丰润区13件,迁西县、玉田县、迁安市各12件,遵化市、滦州市、路南各8件,滦南县、古冶区各6件,曹妃甸区、汉沽管理区各5件,开平区、路北区各4件,海港经济开发区、乐亭县各3件,高新技术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由于3个联合办理件涉及8个县区,2个案件涉及其他省市,故案件涉及县区统计数据为127)。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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