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获悉有阳性病例张某在我县活动,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8:10左右驾车(车牌号辽HA1936)从京哈高速鸦鸿桥出口下高速,下车登记后,沿玉滨公路北行;
8:28到达玉滨公路收费站,走绿色通道扫码通行,沿玉滨公路北行至南环路西行;
9:10到达古玉煤焦化公司,副驾驶下车在附近摊点购买鸡蛋饼,微信扫码支付给微信名小吃部的摊主,阳性人员张某下车步行至古玉煤焦化公司正门办手续。与工作人员接触1-2分钟,因无该车信息随后在路边等待1小时,10:40离开正门回到车上二人开车离开。
11:20左右二人行至大湾柳树村附近,接到公司电话掉头返回古玉煤焦化公司。
11:40左右到达古玉煤焦化公司拉货,中途未下车;同乘人员到厂门口办手续;
14:00左右装车;
16:09左右离开古玉煤焦化公司;
16:15到玉田镇八里庄驴肉火烧(道南西侧店)就餐,16:28分微信支付离开;沿遵宝线东行至南环路转玉滨公路南行,中途未下车;
17:20左右到达玉滨公路收费站,走绿色通道扫码通行,沿玉滨公路南行,中途未下车;
17:40左右从鸦鸿桥口上高速,未下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该人近距离接触,请您立即向所属乡镇、村及园区报告,同时与家人一同居家不外出,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尽快就近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冀云玉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