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022年休禁渔期 通 告 一、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 1.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 2.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 3.口虾蛄(皮皮虾)专项捕捞作业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5月15日12时,必须严格落实专项捕捞各项规定。 4.钓具渔船、特殊作业渔船(在承包的增养殖区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等渔业资源、实施海洋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科研教学等任务需租用的渔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内陆禁渔期有关规定 1.全市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适用范围:除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全部适用。 三、管理措施 1.严格实施船籍港休渔。所有应休渔船须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或指定的渔港停靠休渔(特殊作业船按特殊作业时间规定)。异地休渔渔船须严格遵守船籍港、停靠港所在地的各项休渔管理规定。 2.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坚持“海查陆处”。 3.实行统一行政处罚标准,严格依法依规处罚,罚补挂钩。 海港伏休办公室电话:0315-29449182942778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休禁渔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