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关于规范网络行为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5-5 16:3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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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迁安市委网信办

迁安市公安局

关于规范网络行为的通告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5月5日零时起,我市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管控,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共迁安市委网信办、迁安市公安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全市各类网站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或因发布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规范有序的网络行为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众志成城,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违法信息及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

中共迁安市委网信办:0315-7639655

迁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qawlglk@163.com

中共迁安市委网信办

迁安市公安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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