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课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和教育系统实际,坚持“从严从紧、审慎稳妥、分期分批”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课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时间安排 1.6月13日,初三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返校。 2.6月14日,初中七、八年级,小学其它年级返校。 3.幼儿园、特教学校返校时间待定。 4.以上学段师生返校前,仍开展线上教学。 5.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暂不开展。 注意事项 1.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本校《返校复课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且经教育局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疫情形势下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科学精准管理的通知》和我市《学校返校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细则》核验合格的可返校复课。《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应急处置队伍不健全,未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的不得返校复课。 2.做好学校返校准备工作和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监测,返校人员健康申报合格后,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7日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报到。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须签署《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各校要及时对接卫健相关部门,科学有序组织好师生员工返校前核酸检测工作。 3.各校利用师生不在校时间,对校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安排专门人员,于复课当日对返校学生行李物品等外包装进行消杀,防止由物传人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 4.清点校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及时补充,满足复课后应急需求。 5.强化返校复课日校门管理,严格规范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制度,严防风险输入。 6.提前统计暂不返校人群,建立台账,落实好包联制度,做好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7.以下5类人员暂不返校: (1)居住地尚未解除封控措施的暂不返校; (2)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未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及以上管控措施的暂不返校; (3)无《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7日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暂不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的暂不返校; (5)走读学生不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和家校“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的暂不返校。 8.返校复课前14天内有过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的学生要向学校详细报备,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学校有权责令其离开学校,实行线上教学。 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层层压实学校管理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师生员工个人责任,从严从紧从实、科学精准细致做好返校复课工作。各校疫情专班专项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建立健全“两案九制”和应急处置流程,配备专人负责本校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感染。结合学校及教职员工实际,按照“校内住宿”“校外集中住宿”“签订《承诺书》‘两点一线’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校外风险传播入校。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疫科普、政策宣传,营造疫情防控氛围,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服从并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要求。 (二)强化分类施策,精准防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唐山市寄宿制、半寄宿制、走读制中小学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设置全寄宿制模式、全走读模式和半寄宿制模式。全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家校“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回家周”返校后要立即组织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全走读制学校实行“两点一线”管理。所有走读师生签订承诺书,离校后不得擅自出入校外其他公共场所。师生返家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人群接触,规避病毒传播风险,家校要相互反馈学生到校、到家信息,对走读学生上下学时间和路线形成有效管理;半寄宿制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寄宿生和走读生分区管理,教学、活动、生活区域相对独立。住宿生管理参照全寄宿制学校管理,走读生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保证出入通道和人员流线不交叉。 (三)严格校门出入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排查记录齐全、登统准确清晰。在校园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场所码图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还需查看健康码、行程卡,严格填写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体温正常、佩戴口罩,经校方批准后方可进入。对运送食品、物资等确需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要认真核查,在做好车辆消杀、常规登记基础上,应对物资来源、种类、数量、接收人员进行登记。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允许入校。寄宿制中小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返校时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四)坚持师生健康监测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晨午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坚持校园疫情防控“四报备”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完善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重点监测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掌握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坚持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 (五)积极配合核酸和抗原检测。寄宿制中小学校师生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在校人员“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未返校复课的师生员工要积极配合村居核酸采样工作,按时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所有被采样人员要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两米线、戴口罩、防聚集、防逗留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师生要按要求落实抗原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第一时间报教育局。 (六)加强个人防护。符合接种要求的师生员工要按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在教室、自习室、图书馆、食堂、室内运动场馆时,与他人保持两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做到工作、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学校为师生设置充足的水龙头,配齐配足洗手液。师生要养成随时随处科学佩戴口罩的习惯,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以备及时更换。家长如需探望学生时,应在室外空旷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时间一般控制在半小时以内。需查验家长健康绿码、行程卡、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严格落实食堂、宿舍、警卫等岗位人员佩戴N95口罩、面屏、一次性手套“三件套”。 (七)加强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采取分餐制、错峰用餐、分散就餐等方式降低就餐人员密度。不提供因加工不当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菜品。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等防控提示,购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两米距”,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进出餐厅,分餐人员要佩戴“三件套”。要定人定时定位就餐,餐桌设置符合高度规定的隔离挡板。可组织学生分散到教室、宿舍用餐。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八)加强校园后勤服务保障。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资。外部物资需在低风险无疫情地区采购,货物注明产地、销售人、新冠病毒检测报告,要严把质量关。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要科学制定供餐计划,保证饭菜质量和价格稳定,为学生提供优质满意的餐饮服务。寄宿制学校还应做好食堂粮、油、菜品等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食材采购过程做到供应链可追溯,切实加强对冷链食品管理,不采购没有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证明等材料的冷链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不断优化细化后勤服务措施,满足学生校园内购物、理发、就餐、洗浴、运动健身、热水供应、收发快递等生活需求。 (九)落实“人、物、环境同防”措施。封闭管理的师生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要真正做到“与社会面一人也不见、一只手也不握、一顿餐也不聚”。走读学校要在校门口建设“干净区”,社会车辆和人流不得通行,避免师生与社会面接触,防止疫情传播。校园内每周要进行1至2次卫生大扫除,加强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会议室、卫生间、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洁,每天消毒至少3次。实行物品消毒制度,学生经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计算机键盘、课桌、餐桌、仪器等要定期消毒。进入学校的物品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可转运入校。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除特殊天气情况外,教室、办公室应保持全天开窗通风。加强对快递物品的核查、登记与管理,规范实施快递站点消毒,在醒目位置张贴当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教育引导师生不“海淘”、不代购,不邮购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设置专门场所和专门人员接收快递,实施无接触配送。 (十)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宿舍楼口应安排检查点,人员出入应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登记在册,报告相关部门,并按预定程序进行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漱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十一)加强学校活动管理。实施最小单位群体管理,以校区、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要加强师生员工流线管理,年级与年级、班与班、宿舍与宿舍、食堂区域,设置人员单向流动路线,避免“面对面”交叉感染。严格控制校园各类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控制活动人数并尽量安排在室外开展。 (十二)落实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上好“返校第一课”,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将疫情防控知识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和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员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相互交谈时保持安全距离。积极倡导碎片化健身活动,静态工作学习1小时,起身活动10分钟,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十三)加强校内就医管理。每所学校确定1所定点医院,用于收治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充分发挥学校健康副校长作用,对校医和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学校医务室要提前准备有关设备和物资,按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场所,用于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隔离场所要通风良好、独立设置,与其他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并按要求消杀到位。在校期间本校师生员工到医务室就诊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的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的应进行抗原检测。对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诊治。 (十四)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各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以学校为单位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当学校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出现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异常或经流调确定为密接、次密接等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教育局报告,并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南》《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明白纸》等文件要求,及时迅速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在做好校园区域内人员隔离、场所消杀工作的同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转运、流调、样本采集等工作。 (十五)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校在做好防疫安全等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复课期间的学校管理,提高复课后的学校管理效率。一是复学前要科学谋划工作安排清单,全面统筹防疫、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工作。二是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衔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避免用“题海战术”加重学生作业负担,注重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四是统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与学校课程一体化设计课后服务课程。五是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加强特殊学生的关爱帮扶。六是做好未返校学生的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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