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40人。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40人,其中教育类380人、医学类38人、市直镇街事业单位综合类122人。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2022年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滦州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滦州市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滦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7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3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3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7月4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3.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非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凡涉及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7月4日。
6.面向2020年、2021年退役安置在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8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指的是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2020年、2021年退伍安置到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9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满足社区基层治理需要,拟招聘16名社区工作者(非在编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综合岗位报名人员可兼报社区工作者岗位。在已参加面试且落选的人员中,结合本人意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人员录用后按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开考比例
教育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医学类、综合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7月26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查阅,知悉疫情防控要求,按时打印准考证。
3.考生进入考点前一律扫描“场所码”,出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河北健康码”为绿码,7天内未到达过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市,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唐山和途经地区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教育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医学类、综合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组织、人社、教育、卫健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详见滦州党建网。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3日至8月5日。
资格复审地点:教育类在滦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医学类、综合类在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党建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教育类面试按不同岗位名称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种形式。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A岗和B岗与报考幼儿教师A岗和B岗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报考其它岗位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顺序排序)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医学类、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党建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党建网”公布。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组织、人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教育类统一招聘人员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对依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备案。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市委组织部、滦州市人社局审批,市组织人社部门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州党建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