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自2022年7月起,原由我单位代理缴纳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将由“代理机构代收”模式调整为“医保核定、税务征收、自主缴费”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即日起,我单位不再承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业务,相关业务移交医保经办机构,其中南湖、路南、路北、高新区代办处医保业务移交市医保中心(市民中心1号门一层医保大厅)办理,咨询电话:5908000;开平区代办处医保业务移交开平医保分中心(中兴道2号开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办理,咨询电话3362834;古冶区代办处医保业务移交古冶医保分中心(震兴道与爱民路交叉口古冶人社局院内)办理,咨询电话3256689。
2、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将采取“医保核定、税务征收、自主缴费”的征收模式,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按季、半年、年缴纳职工医保费。目前,医保中心已为参保人员分4个季度核定了2022年度缴费信息(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并已上传税务部门。缴费人可在每季、半年、年的第一个月的25日前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足额缴费。
温馨提示:
1、原由我单位代理缴纳职工医保费,且已正常缴费至2022年6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无需到医保窗口核定缴费。
2、缴费人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缴费信息,以免造成错缴。缴费时如提示“未查询到核定信息”,可持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或开平、古冶医保分中心进行咨询。另外,您可关注“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和“唐山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了解医保政策和动态。
特此公告
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有限公司
业务电话:2803076
2022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