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供热季热费收缴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适应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热费交纳人员聚集,我中心自2022年8月1日开通线上缴纳2022-2023年度供热季热费。热用户要在11月1日前缴纳供热季热费,不需供热的用户需在9月30日前办理停热手续。需进入收费大厅办理业务的用户,请您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如体温高于37.2℃将谢绝入内。
线上缴纳热费方式
通过滦南县供热中心公众号缴纳热费、微信生活缴费缴纳热费、农行和建行手机银行缴纳热费。我中心已全部开通电子票,请各热用户在我中心准确登记自己的手机号码,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推送到手机上。
收费标准
执行唐山市物价局唐价价管字(2008)44号文件,居民用热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用热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量热用户按滦南价字【2004】第7号文件执行。
优惠政策
按以往年度惯例,我中心将继续实行热用户交费优惠政策:民宅和个体商业门店热用户,8月1日至8月31日交纳热费的,优惠热费总额的5%;9月1日至9月30日交纳热费的,优惠热费总额的3%;10月份以后不在优惠。此优惠政策不适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
因新冠疫情,2021-2022年度供热季延长,凡是热计量用户的计量热费高于按建筑面积计算热费部分给予减免(只限2021至2022年度供热季)。
滦南县供热中心
202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