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通报三例县外来返未报备处罚案件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11-2 18: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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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防控办关于县外来返人员
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情况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2022年11月1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8例,其中廊坊市27例、沧州市8例、秦皇岛市8例、保定市5例、衡水市4例、邢台市4例、邯郸市4例、石家庄市3例、辛集市3例、张家口市2例。截至11月1日24时,我省现有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40例。加之BF.7变异株传播能力强、速度快、隐匿性高等特点,极易造成大面积扩散传播,更需要广大居民积极履行个人责任,加强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群防群控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及省、市有关配套防疫政策规定,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县防控办多次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主报备意识,由风险地区返回要提前报备。但个别群众仍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履行个人责任不到位,增加了防控风险。现将有关案例予以通报,请广大居民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王某,栗乡街道滨河嘉苑小区租户,于2022年10月29日由封控风险区返回迁西,未提前报备,到达小区后才向社区报备。
       案例二:吴某某,栗乡街道荣盛小区居民,于2022年10月29日,在未与社区报备说明情况下,擅自接返在封控风险区家属返迁;到达小区后摄于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宣传,才向社区报备。
       案例三:李某某,洒河桥镇北赵庄村人,于2022年10月31日由封控风险区返回迁西,未提前报备,到达属地后才向乡镇报备。
       以上三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县防控办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进行核酸检测筛查,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在县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迁,确需来返迁的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政策,提前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等主动报备,严格落实“落地检”和相关防疫要求,抵迁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疫情防控无小事,人人都是责任人!请广大居民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邻里守望,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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