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严防疫情传播风险的倡议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周边县市区部分区域相继实施了临时管控,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加,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减少跨区域流动。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滦、非必要不返滦,非必要不接触外来潜在风险人员,确需接触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风险。已出行在外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来返滦主动报备。请所有域外来返滦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居)小区、工作单位、宾馆酒店或网格员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违反防疫管控法规政策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程序报备审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进行“两扫一测”和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四、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每轮次核酸检测,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尽早接种疫苗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向村(居)小区、单位和属地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配合防疫,人人有责。越是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越需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请大家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及时关注官方权威消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守护平安健康家园。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