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公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3日零时起,将滦州市高风险区滦城街道张坎村负2排、滦州古城街道丽景胡同、榛子镇一镇村南3排、榛子镇石郎庄村7排、滦州古城利珍小吃部降为低风险区。调整后,滦州市全域无高风险区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