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3-1-4 18:4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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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以上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315-2857793,或通过微信智能客服举报。您的监督是对我们中心工作的最大支持。

来源: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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